灰原不哀
求问:为什么说能作因不具有生果的能力?
《俱舍论讲记》中说,六因中除了能作因,其他五因于现在时均具有产生果的能力,或者说能成为种子。而能作因不具有生果的能力。 但是,有力的能作因是不是可以对果法起直接作用? 比如浇灌在花上的水,对花的生长有直接作用。那有力的能作因不就有生果能力了吗?这样不就有矛盾了吗? 另外还想问,为什么除能作因外其他五因都可能成为四缘中的因缘,而能作因却不属于因缘呢? 求大佬们解答。。。
楼主听完课发现这个问题今天的胜道宝蔓论讲到了。
问题提出来 了,我也有兴趣了,课中是怎么讲的呢?可否拿出来与大家分享?
乐空无二
能作因的定义:除自体外,对果不作障碍的法, 一般讲生果的能力指自体,比如种子生芽, 从他这个定义可以知道,能作因属于外缘,是帮助或不障碍生果,从这个角度讲能作因不具生果的能力。